6月21日,兴宁市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打造新时代兴宁“枫桥经验”推进会在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梅州市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推进兴宁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兴宁市领导朱志勇,石秀芳,黄伟军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梅州市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会精神,解读了《兴宁市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兴宁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刁坊镇、永和镇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朱志勇强调,“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也是新时代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和发扬的“金字招牌”。兴宁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和组织上全力保障“1+6+N”这项工作在兴宁及时落地、尽快见效。
朱志勇要求,兴宁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工作保障,抓好督导考评,全面准确有序有效推进“1+6+N”体系建设,做强镇(街)综治中心这个“1”,做大综合网格、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云平台这个“6”,激活基层其他综治力量这个“N”,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打造兴宁基层社会治理“叫得出、打得响”的特色品牌,进一步夯实平安兴宁、法治兴宁根基,为兴宁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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