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通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梅州市公安机关推进基层警种融合警务改革的相关要求,合水镇人民政府、合水派出所决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在合水镇设置严管路段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范围
▲合水镇严管路段示意图▲
二、整治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行为劝导;
2023年7月1日开始,合水镇人民政府联合合水派出所、兴南中队等多个部门对上述严管路段开展常态化整治,合水派出所将会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严管时段
每天8时30分至18时。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2、无证驾驶机动车;
3、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
4、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行驶;
5、驾驶无号牌、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年检、加装遮阳伞及其他斗篷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6、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兴宁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公安局合水派出所
2023年6月15日
编辑:李舒宇 刘金鹏(实习)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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