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掌上梅州讯 “六·五”世界环境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联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兴宁。

活动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向前来咨询的市民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物品,热情解答市民关心的黑臭水体整治、垃圾分类等环境问题。同时,还深入到社区、学校等地,宣讲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水资源保护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法规知识,呼吁大家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示范者。本次活动,共发放环保宣传资料800多份、环保袋400多个,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助推兴宁“创文”“创卫”的良好氛围。

本次“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旨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罗庆平表示:“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高水平保护兴宁生态环境,高质量服务兴宁社会经济,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尚,共同建设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兴宁。”

撰文:荣兴

编辑:杨乔颖 刘金鹏(实习)

审核:李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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