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开展“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掌上梅州讯  5月23日,兴宁法院副院长廖思谦到兴宁市齐昌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为该校200多名师生送上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切实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廖思谦以“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为主题,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少年如何预防性侵等内容,用翔实可信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学生普及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高空抛物和校园欺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特征、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同时,呼吁学校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既做一个守法少年,又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课堂上,廖思谦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普法问答等形式与学生积极互动,学生们屏息凝神、认真听讲、踊跃互动,现场氛围活跃。

宣讲结束后,兴宁法院干警向学生们发放了普法宣传册,解答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法治宣讲进校园,一方面让学生擦亮了“辨识眼”,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特征、严重后果和预防措施;另一方面也为学生穿上了“防护衣”,让广大师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权途径,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后,兴宁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冯伊嘉

图片由兴宁法院提供

编辑:杨乔颖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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