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宁市新圩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探索“党建引领+法治护航”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涌现出了以石崖村为代表的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是党建引领赋能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开展以来,石崖村聚焦村内基层治理的难点、堵点、痛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凝聚民主法治合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农村党员队伍的活力,通过建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队伍,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走实走深,形成“党建引领+法治护航”这一基层治理新模式。

在镇党委的牵头带领下,石崖村党支部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委员为组员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要求,结合石崖村实际情况,组织专人编制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 重要意义、 标准及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内容,通过实施方案的制定,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到有的放矢,有序开展,并把创建工作纳入到了村党组织工作议事日程中。在村党支部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号召下,先后召开了村民小组长、老党员、干部座谈会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并通过宣传橱栏、派发宣传单张、广播等,多途径、多渠道把会议精神带到广大农民群众中去,使石崖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真正深入民心,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建设氛围,全村上下群策群力,共同推进石崖村的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
在村党支部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精心布置下,石崖村村道两旁都设置了半人高的宣传栏,宣传栏上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条例以及法律宣传小标语,设计简洁却饱含普法的大道理。在村民文化活动广场的围墙上悬挂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标语,并设置了不同主题的法律宣传栏。中心舞台的大屏幕上不定期播放法律宣传电视节目。村里的大喇叭在固定时间播放法律宣传广播。通过这些宣传方式,将法治文化嵌入新农村建设是石崖村的“特色标签”,让家家户户门前干净整洁,法治标语、法治漫画、宣传栏等点缀其间,促进石崖村邻里氛围越来越和谐,法治氛围日渐浓郁。
在村党支部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努力下,石崖村用“党建引领+法治护航”串联新农村建设,通过将在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优秀团员和妇女发展入党,同时结合党员联系村务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大力推行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绝大多数党员按照自愿、就近方便,以强带弱的原则,每人联系1户困难的群众,由党员与群众促膝谈心,逐项记录,归纳梳理并帮助群众有关问题,大大提高了党组织的威信,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村里的小矛盾、大纠纷基本实现了“排查得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尽最大努力化解在基层”,为村内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浓厚的法律氛围不仅让群众逐渐形成依法行事的理念,更让石崖村发展得越来越好,石崖村原是省定贫困村,在村党组织的持续奋斗与乡村振兴的合理规划下,如今的石崖村不仅铺上了柏油路,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集体收入更是“更上一层楼”,依靠固定资产租赁、光伏发电、产业入股分红等振兴项目,一跃成为了全镇村集体收入的“优等生”。
2021年3月,新圩镇石崖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正是因为石崖村党支部的努力奋斗、奋勇争先,村党员干部对自己严格要求、团结协作、主动接受监督,石崖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才得以完善,才能使全村人的力量凝聚到了一起,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最终达到“内外兼修”。

石崖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成功建设是新圩镇建设“法治领导乡村振兴”走出的第一步,具有先进典型意义,是新圩镇在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领导的同时,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新圩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总结建设经验,在全镇积极营造“出门见法律,法律在身边”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同步提升,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刘滨
审核:严海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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