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市检察院、兴宁团市委携手共建梅州市首批“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队伍,兴宁团市委、兴宁市检察院负责人和志愿者等35人参加。

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志愿者在保护公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会上,兴宁市检察院与兴宁团市委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强志愿服务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宣读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聘任决定,志愿者代表进行了发言,组织观看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宣传视频和使用演示视频,开展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培训专题讲座。

会上,兴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开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初衷:“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建设的背景源于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办案领域不断拓展,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于这项工作寄予越来越高的期盼,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当中发挥了更加突出的作用。二是希望: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人,但是公共利益真正的主体是人民,希望受聘的志愿者能增强对各类社情民意的敏锐度,协力共同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兴宁团市委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旨在广泛动员志愿力量积极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志愿力量参与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首批聘用的2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将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特长,与检察机关一道共同探索志愿服务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共同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为平安兴宁、法治兴宁贡献力量。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团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李舒宇 梁诗婷(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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