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将31万余元复垦补偿款发还村民

掌上梅州讯 “感谢法院,这件烦心事终于解决了!对我们家来说这真是一笔救命钱!”3月7日,当事人吴某明向兴宁法院送上一面“司法调解 情暖民心”锦旗。经兴宁法院联合平远法院诉前调解,该起拆旧复垦补偿款发放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涉案复垦补偿款已发放到位,解决了当事人吴某明父子的“燃眉之急”。

2019年,平远县某镇开展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该镇村民吴某明父子的地块被纳入复垦范围。该镇政府向吴某明父子发放部分补偿款,剩余补偿款因涉及其余村民权属争议,一直未发放到位。2022年11月,吴某明父子到兴宁法院起诉,诉请被告该镇政府发放剩余复垦补偿款。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兴宁法院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摸清案件争议焦点,为后续找准调解突破口打下扎实基础。同时法官了解到,原告年过七旬,妻子患有脑梗行动不便,正在筹集手术费。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兴宁法院委托平远法院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兴宁法院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协助分析矛盾症结所在,耐心引导各方友好协商,并持续跟踪调解进展。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镇政府向吴某明父子发放复垦补偿款31万余元。兴宁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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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范佳文

编辑:梁志航 郑俊妹(实习)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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