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检察官 | 用心纾解群众心结!五华检察多方联动成功修复邻里乡情

掌上梅州讯 近期,五华县检察院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联合镇村成功调解一起长期土地纠纷,促成轻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彰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今年2月下旬,曾某甲在与缪某某存在争议的地段钉钢筋围菜园,缪某某见状赶到现场制止,引发双方冲突。冲突中,曾某甲的哥哥曾某乙对缪某某进行殴打,造成缪某某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缪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案发后,公安、镇、村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和解。

案件被移送五华县检察院,受害人缪某某及其儿子何某甲前往该院,向案件承办人提交相关证据、表达自身诉求,明确要求严惩曾某乙。案件承办人从情理、法理等角度对受害人及其儿子进行情绪疏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逐渐平复受害人激愤的心情。然而,受害人及其儿子在离开半小时后再次返回该院提出同样要求。承办人再次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解释案件处理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并表示会依法依规处置此案。

释法说理只是第一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才是最优解。在接访结束后,五华县检察院就本案召开了专题研判会,充分分析案情及矛盾成因,明确办案重点方向,并依托“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落实调解工作。

当天,五华县委政法委协调公安、检察、镇村等力量介入推动调解。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调解会在镇综治中心召开。

调解室的长桌两侧,双方仍带着浓重的对立情绪。面对这样的僵局,检察官没有急于说案,而是先从双方同为乡邻的关系切入,引导彼此换位思考。

“将心比心,被打的是你家人,你是什么感受?”检察官侧过身对曾某乙说。

“阿姨,他犯了法,法律不会放过他,但我们也要想清楚,什么样的结果才能真正解开您心里的疙瘩。”检察官又转向缪某某缓声说道。

见双方神色略有松动,检察官随即从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期讲到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规定,再从诉讼周期、精力消耗等现实层面讲清利弊。经过几轮“背对背”疏导,曾某乙终于低头承认了当时动手打人的错误,缪某某也撤回了此前过高的赔偿要价。最终,在各方调解力量的支持配合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受害人缪某某对犯罪嫌疑人曾某乙出具刑事谅解书。曾某乙当场向缪某某鞠躬致歉,一起持续数月的矛盾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据悉,五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解决疑难信访问题,促使矛盾纠纷有效就地化解,今年以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件。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谢国宏 李晓斌

编辑:廖健 袁珊(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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