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期间,人员出行、进山踏青、上坟祭祖增多,加之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布春节期间森林防火特别提示。

节日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上坟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用火;严禁烧荒、烧秸秆、烧田埂等农事用火。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主动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自觉交出火源。
倡导文明祭祀、绿色过节,提倡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陋习,做到安全祭祀、平安过节。
请广大群众加强对未成年人、老人及特殊人群的监护和教育,严禁玩火弄火。一旦发现森林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0报警,不得擅自扑救,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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