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闻问切释断和!五华法院 “七步法”化解万元买卖纠纷

掌上梅州讯  “没想到这么快能解决纠纷,感谢法官耐心调解!”某发展公司负责人拿着调解协议和部分赔偿款项,满心欢喜地向法官表达谢意。近日,五华县法院运用“七步解纷争”调解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合同解除、损失弥补、关系缓和”的三重效果。

记者从五华县法院了解到,2024年8月,李某与某发展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发展公司采购一批酒,总货值234000元。双方约定分两批送,签订合同时李某支付了5000元订货定金并约定如李某违约应赔偿20%的违约金作为货物折损赔偿。后该发展公司送货到李某指定的地点,但其未接收,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发展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而李某则认为该公司未实际遭受损失,拒绝赔偿。因多次协商无果,某发展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承办法官决定启用“七步解纷争”调解法,以“望闻问切释断和”来为纠纷“把脉”、开“药”化解。“望”,通过翻阅购销合同、掌握双方争议的直观证据;“闻”,分别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到某发展公司的核心诉求是赔偿损失;“问”,聚焦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具体条款等关键细节,核实未按约履行的具体原因;“切”,精准锁定矛盾所在——双方对损失金额的分歧;“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阐明未按约定履行构成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后应承担赔偿责任;“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边界,指出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的合理性和计算依据;“和”,在法理明晰的基础上,劝说企业考虑李某的赔偿能力,根据其能力提出适当的赔偿,引导双方寻求共赢方案。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基于事实与法律给出公正建议,通过“面对面协商”“背靠背劝导”等多轮斡旋,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解除合同,由李某赔偿发展公司损失28000元并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李某当场支付首笔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五华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打造“七步解纷争”特色调解品牌,力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5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3308件,民事调解撤诉率47.65%。

编辑:叶晓洋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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