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2套电子监控设备,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五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9日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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