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对象竟是实施诈骗的赌徒?五华县检察院办理一宗婚恋诈骗案

掌上梅州讯 网上结识的“文艺女青年”,与自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同居,没想到竟是实施诈骗的赌徒,对方还已经结婚生子!被害人宋先生人财两失。前段时间,五华县检察院办理一宗婚恋诈骗案,提醒大家警惕披着“爱情”外衣的陷阱。

2022年12月,宋先生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了自称“财务总管”的朱某。朱某给宋先生留下深刻印象:温柔体贴、事业上进,而且“文艺范”十足,闲暇之余弹琴跳舞、看书练字。宋先生被其吸引,深信自己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她。2024年1月,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朱某还主动和宋先生谈婚论嫁,同时鼓励他眼下先专注事业,争取在下一年情人节时领证。看着朱某信誓旦旦的模样,宋先生表示将尽最大的努力让她过上更好的日子。

但是,朱某也向宋先生提各种理由借钱,一会说要投资开幼儿园,一会说财务工作急需钱来周转……每月这种类似的开支让宋先生难以招架,他还开通了信用卡、网贷给朱某使用。

面对多笔大额借款,宋先生也有所怀疑。朱某却一直以“亲爱的,相信我”“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一切,支持她的一切”“有钱后一定尽快还”等理由搪塞。宋先生从小有积蓄慢慢变得债务缠身,而朱某所谓的还钱也迟迟没有落实,心里着急,却始终相信朱某是爱自己的。后来,宋先生尝试过和朱某摊牌,朱某以分手来要挟,对还款却只字不提。宋先生觉得这份感情来之不易,便选择了妥协。

2024年8月,朱某突然失联,宋先生便去寻找她的父母,结果让他大吃一惊:朱某的父母说其已经结婚,并且已有孩子!意识到被骗,宋先生选择了报警。

2024年10月底,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五华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婚恋诈骗案。两人交往期间,宋先生共向朱某转账上百次。五华县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案情,对全部电子数据进行核查。经查证,2022年至2024年间,朱某以恋爱交友为名与被害人宋先生确立恋爱关系,在自身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虚构理由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2024年11月,朱某被五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朱某对自己的诈骗罪行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她交代,自己是一名赌徒,喜欢在交友软件上扮文艺青年,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诈骗宋先生的钱款均被她用于赌博和生活开销。

2024年12月底,五华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2025年2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朱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以该案提醒广大群众,在寻找爱情的道路上一定要保持理性,增强法律意识,尤其涉及金钱往来时,更应提高警惕,以免掉入披着“爱情”外衣的诈骗陷阱。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李晓斌 李国锋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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