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男子曾某为牟利,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虚假销售学习类APP会员,共骗取他人近三万元,最终被五华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底至2024年2月间,青年曾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让其朋友廖某、张某等人实名验证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账户后供其本人使用,并在该交易平台上虚构有英语配音、讲故事、读书等APP会员销售,通过发布虚假广告,采用先帮顾客购买一个月的会员并充值,谎称已购买2年或3年的会员期限,剩余会员期限在一个月后自动到账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穆某、龚某等人合计29843元。案发后,曾某已退交全部违法所得并已退还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华法宣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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