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五华县开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掌上梅州讯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五华县对我市《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锐清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五华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现场、安流镇长江村河湖四乱整治点,实地检查涉河建设项目事中管理和河道划界、河湖四乱整治等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条例》实施和河道管理、系统治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道管理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收集修改和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给予肯定。检查组强调,《条例》是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的重要法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强化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河道管理工作效能,协调构建统一治理体系和综合执法管理机制,加强和整合部门力量,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要加大《条例》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水法律意识,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绿美碧带、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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