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纠纷难平息,诉前调解化干戈

掌上梅州讯 “今收到邓某甲的电线杆赔偿款2483元,双方因电线杆损坏一事,债权债务已结清。”近日,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与县司法局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调解了一起亲叔侄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通过调解员们的耐心调解,妥善化解了矛盾。

据了解,年逾古稀的邓某甲是邓某乙的亲叔叔。今年春节前夕,常年在外生活的邓某乙回到老家过年,却因土地权属问题与叔叔邓某甲发生矛盾,双方互不退让,而邓某甲更是一气之下用铁锤将侄子家门口放置的电线杆锤坏,导致双方矛盾更加激烈。经鉴定,电线杆损失为2483元。邓某乙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邓某甲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但该财产损害纠纷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果,邓某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邓某甲赔偿损失。

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诉前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理清争议焦点和事实,基于当事人系亲叔侄关系的考虑,为达到案结事了、修复当事人关系的目的,遂邀请人民调解员一同参与本案调解,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阿邓叔,我们客家人常说‘亲戚常来往,邻里莫结怨’,你既是邓某乙的亲叔,又是邻居,有话好好说,着实不该意气用事,最后得不偿失。”人民调解员率先从情与理方面做工作,随后诉前调解员拿出价格鉴定报告、报警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放在邓某甲面前,然后从法律层面告知其需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两家之间的土地权属问题不能成为损害他人财物的借口和理由,遇到纠纷要理性解决。

在初步做通邓某甲工作后,调解员们又马不停蹄到隔壁办公室开解邓某乙,“叔侄之间有什么矛盾是不能解开的,你是后辈又常年在外生活,要多理解和包容叔叔,多和叔叔走动,修复亲情,把土地权属纠纷妥善解决好,避免再生事端。”最终在诉前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甲当场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邓某乙,后邓某乙申请撤回了起诉。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唐清香 徐冰琪

编辑:陈坚平

审核: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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