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达标了,喝上了放心水,心情都好了不少!”近日,五华县检察院对水源保护地、程屋水库污染问题开展“回头看”,当地村民对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解决民生问题表示赞许。据悉,2022年10月以来,五华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解决饮用水源污染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饮用水源被污染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2022年10月初,五华县检察院收到公益诉讼线索,五华县玉泉镇村供水公司反映小都分公司水质不达标,饮用水源保护地、程屋水库疑似受到污染。该公司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自来水厂管网水样的色度、浑浊度、氨氮、锰、铁的含量均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含量标准。
五华县检察院到饮用水源保护地程屋水库现场调查。
五华县检察院到饮用水源保护地程屋水库用无人机调查。
据了解,该水库是当地15000余人饮用水的主要来源,五华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但污染源头在哪?五华县检察院检察干警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同前往现场查看,并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实地了解污染路径及周边环境等。经分析研究,他们确定污染系水库上游多间生猪养殖直排、非法采矿污水直排和一处茶树菇种植基地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所致。
“经我们初步调查,该水库水体持续受到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五华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伟琪回顾该案时指出,饮水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正式立案调查。
确定污染原因
多部门联动制止违法行为
经多次现场调查、走访询问、调取资料、无人机航拍后,检察干警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发现造成水质污染的原因有三个:一是采矿污水直排,二是生猪养殖场排放污水,三是种植菌类造成植被破坏。
据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张某等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水库旁边盗采矿产。五华县检察院随即与多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作相应处理。
生猪养殖场拆除现场。
但其他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周边的生猪养殖场早在水源保护区形成前已存在,且大多数为养殖规模100头以下的散养户,养殖户没有严格配备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或者将养殖废水直接排放,且生猪养殖地按地域分布为相邻乡镇辖区。此外,某公司在水库周边征用林地种植茶树菇,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原有植被遭破坏。
这两项污染如何才能妥善处理,让保生态和保民生兼得?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思考探索。
诉前磋商+普法
促进履行整改职责改善水质
五华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所在地村委会等沟通,多次到案发地了解掌握生产运营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召开圆桌会议,向当地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出诉前磋商,建议对各污染源积极履行整改职责,加强联动协作。与会各方共同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讨论解决办法,最终达成保护共识。
此后,当地镇政府制定“点对点”整改方案,鼓励生猪养殖户拆除清退生猪养殖点9家,转运生猪474头,切断了生猪养殖的污染问题。同时,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相关企业对破坏环境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对茶树菇种植基地中裸露的土地进行复绿,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另外,五华县检察院还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将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头、家庭院落,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程屋水库整改后。
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系列举措也取得明显成效。自2023年3月起,程屋水库的水质稳定达标并得到持续改善。
“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让群众用上了放心水。”2024年1月,玉泉镇村供水公司小都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玉泉镇村供水公司小都分公司到五华县检察院送锦旗。
饮水安全是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梅州市人大代表、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曾炽宏在谈及该案时指出,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点带面、以案促治,凝聚各方合力,及时有效地保障了老百姓用水安全,值得点赞。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何志容 李晓斌
图片由五华县检察院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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