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想快速拿证的急迫心理,以代办证件之名,行诈骗之实,近日,一男子韩某因诈骗罪被五华法院判刑。
2022年3月,韩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能帮助办理驾驶证、电工证等,其微信朋友曾某看到后便推荐给有办证需要的被害人温某。温某受他人委托后将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电工证的办事费合计7800元交给韩某,韩某收下款项却并没办理,而是将7800元用于日常开销、偿还债务。另查明,韩某于2023年1月12日因犯诈骗罪被其他法院判刑。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与原判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责令韩某向被害人温某退赔7800元。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华法宣
编辑:陈坚平
审核:林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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