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暴力袭警,一男子获刑

掌上梅州讯  酒后闹事的中年男子罗某在公安民警处警时竟暴力袭击警察,最终被五华法院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3年2月12日凌晨,罗某在梅州市某医院醉酒闹事。辖区派出所民警饶某、张某、辅警陈某接警后到达现场处警。在民警劝说罗某过程中,罗某对民警、辅警进行辱骂,并用膝盖顶撞陈某腹部,拿手机敲打饶某后颈部,后又用拳头殴打饶某腹部。在罗某朋友过来劝说过程中,罗某又突然用脚踹陈某的腿部,将陈某踹倒在地。后罗某被强制带回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在进入执法办案中心时罗某又用脚踹了陈某,造成民警饶某、辅警陈某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饶某、陈某损伤程度为未达轻微伤。案发后,罗某取得被害人谅解。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讯员:华法宣

编辑:朱绮辉

审核:林德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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