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中小学安排30分钟大课间!“二十条”举措发布→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以强健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健康为目标,从八个方面提出“二十条”举措。具体有哪些重点内容?

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 充分保障体育时间

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按照规定课时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充分利用课间开展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鼓励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学生充分睡眠的前提下建立实施早操制度。

高等教育阶段要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最低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高职108学时),推动高校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

■ 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要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内容,让学生立足学校即可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健全训练竞赛与人才培养体系

■ 广泛开展群体性活动

以足篮排三大球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赛、校际赛,中小学校每年举办春季、秋季学期两次校级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确保每个学生经常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活动。

支持学校与体校、符合条件的青训机构共同开展课余体育训练。

■ 完善体育竞赛体系

以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为龙头,以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和单项运动全国联赛为主干,普及校园体育赛事,畅通区域选拔赛事。

■ 优化人才培养体系

在现有招生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阶段学区划片、对口直升和自主招生等政策,畅通体育人才成长通道。

完善学生体育赛事与职业联赛的人才输送机制,为优秀学生运动员进入省队、国家队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员多样化升学通道。

壮大体育骨干力量

■ 充分发挥示范性学校作用

加强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建设和管理,探索体校与中小学结对发展新模式,体校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中小学校助力体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 建设新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

大力推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创新发展,鼓励高校在校内实行面向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生源的二次选拔,充实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对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学分计算、评优评奖、保送研究生等方面予以倾斜。

改进体育监测评价

■ 深化体育评价改革

将体质提升、技能增强、运动参与、习惯养成等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规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

鼓励高校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

高校可积极探索在学生毕业前颁发体质健康证书。

■ 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科学分析和反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和实践推动。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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