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文旅厅获悉,2025年清明假期,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部署,持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深挖文旅消费潜力,切实压实文旅市场管理和安全责任,确保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运行平稳、安全有序。
据初步测算,2025年清明假期三天(4月4日至4月6日),全省接待游客2110.5万人次,同比增长6.4%;实现旅游收入107.8亿元,同比增长8.7%。全省4A级及以上景区接待游客657.5万人次,同比增长7.4%;纳入监测的100个乡村旅游点和历史古村落接待游客92.7万人次,同比增长8.1%;纳入监测的13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接待游客54.7万人次,同比增长5.1%;纳入监测的14段古驿道沿线重点区域接待游客129.5万人次,同比增长5.8%;纳入监测的80个重点公共文化机构接待市民游客56.5万人次,同比增长4.4%。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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