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记者从税务局获悉,2024年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商务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2024年第4号),明确了从2024年9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2024年“有奖发票”活动。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奖项设置丰富,分为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0元、200元、500元;定期开奖设现金奖和特别奖,现金奖设人民币税前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5个等次,特别奖为星级酒店住宿。
据介绍,个人消费者在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后,自2024年9月1日起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活动并即时开奖。凡已参与即时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定期开奖,开奖时间和开奖结果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广东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本次“有奖发票”的活动范围包括广东省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行业经营者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零售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品的价税合计超过100元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零售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品的发票票面上显示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应在“机动车、空调、家用制冷器具、家用通风电器具、家用厨房电器具、家用清洁电器具、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家用电热电力器、非电力家用器具、家用音视频设备、移动通讯设备(手机)、电子计算机、家具、建筑服务”内,家装材料发票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应在“涂料、木制品、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照明装置”内。(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一、红字普通发票;二、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四、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五、受票方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梅州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在消费后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出具发票。经营者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开具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通讯员:余陈良 曾文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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