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广东居民阶梯电价进入“夏季模式”

广东已全面入夏,居民阶梯电价将从5月起进入“夏季模式”。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30元。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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