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举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暨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

10月22日下午,平远县举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暨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平远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学习培训。

在培训中,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高级工程师以《美丽中国建设投融资政策解读与县域项目谋划实践》为题,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高级工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与适用》分别进行讲解。授课紧扣基层生态环保工作实际,系统解读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要点、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核心条款以及实务适用要点,梳理工作方向、剖析难点堵点,为参训人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引。培训现场,参训人员专心聆听、认真记录。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学细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和法典法治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能力。

本次培训既是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在平远县落地落实的业务赋能举措。下一步,平远县将持续深化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和业务能力建设,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力量护航平远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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