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平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平远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6月16日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平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21日至22日在平远县城南小学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3.审查和批准平远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审查和批准平远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县级预算;

5.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票决平远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9.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会议召开时间需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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