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表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月3日,《中共平远县委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远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10个先进集体获得“平远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吴易平等20位同志获“平远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牢固树立“良好营商环境是重要竞争力”的理念,聚焦政务服务提效、市场环境规范、法治保障强化、要素供给优化、政企沟通畅通等重点任务,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提升,为平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决定》强调,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为谱写平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梁威

审核:张英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