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一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掌上梅州讯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辑的《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出版发行。其中,平远法院编写报送的案例《没有直接证据时法官可运用自由心证和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事实》成功入选

通讯员供图

《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案例载体,刊载从全国法院系统典型案例中择选的各类精品案例,在指导司法审判、服务法学研究、促进法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入选的案例具有较强的参考性和权威性。

据悉,今年平远法院共有4篇案例被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平远法院将持续强化精品案例培育工作,推动干警在办好案的同时锤炼案例撰写能力,充分发挥案例在规范裁判尺度方面的关键意义,以高质量的案例为司法审判赋能。

梅州日报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杨舒琳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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