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6月26日,平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平远县委书记周小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平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永波就《代表法》修改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并就学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把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实责任,依法办事,确保人大代表工作有序推进、提质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准确把握《代表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代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强化代表履职,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推动解决平远县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强组织学习,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代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崇法律、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
平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特约记者:吴辉燕 袁志鹏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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