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多部门联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3月23日上午,平远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大柘镇等部门联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位于县实验中学大门口的一处经营性自建房被鉴定为D级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平远县相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的规定,决定对该房屋采取围蔽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志,切实保障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整治现场,执法人员拉起了警戒线,确保行动安全有序,专业人员对该自建房进行了围蔽。 

下一步,大柘镇、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常态化巡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工作闭环管理制度,切实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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