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荣立应急管理部“集体二等功”

掌上梅州讯  日前,平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获应急管理部批准荣立“集体二等功”,以奖励平远消防救援队伍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作出的突出贡献。

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以来,平远消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改制不改初心,换装不换本色,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防风险、保平安,积极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为平远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近年来,大队先后出色完成2019年“9·19”大柘镇店铺火灾、2020年“6·8”大柘镇坝头村抗洪抢险、2021年“2·7”长田镇山火和“10·19”增援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火灾、2022年“1·21”东石镇锡水下村民房火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抢救、疏散被困群众5000余人,充分彰显了消防救援人员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强大战斗力。

大队先后获县委、县政府批准荣立“集体三等功”,获评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宣传工作先进大队”“安全工作先进大队”“先进大队级党委”和全省“基层建设先进大队”;下辖大柘消防救援站获评市、县“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基层建设先进消防救援站、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广东省百户最美家庭”“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先进典型,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3人次获嘉奖,85人次获省、市、县表彰。

下一步,平远消防全体指战员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部署要求,以更加严格的工作纪律、更加高效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工作标准,全力以赴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报告,努力为平远县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通讯员:林紫娟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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