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格美”的影响,平远县降水持续时间长,累积雨量大,导致土壤含水量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高,根据《平远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经研判,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7月28日13时30分将突发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突发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降雨发展变化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工作。要加强对房前、屋后人工边坡、山区沟口人员活动区、交通道路沿线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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