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以来,平远县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严峻。强降雨引发了部分乡镇农田淹没、河水暴涨、山体滑坡、塌方、道路中断等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由于受灾群众多,涉及面广,防汛抢险、救灾安置、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任务非常艰巨。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用真情相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现将有关捐助事项公告如下:
接受捐赠单位
团县委、县慈善会
县志愿者联合会、县公益义工协会
接受捐赠内容
(一)物资捐赠
物资捐赠可参考:
1.日常物品(纸巾、手套、雨鞋、雨衣、雨伞、地铺垫、薄棉被、棉被、充电宝、手电筒、头灯等);
2.清扫工具(扫把、桶、冲水器、抹布等);3.消毒粉,日常药物(感冒药、退烧药、止泻药、碘伏等);4.食物(面包、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等)。(可先进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资金捐赠
资金捐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企业、单位转账填写企业、单位全称,个人转账填写真实姓名,注明“平远县防汛救灾”,保留银行转账回单,以便出具捐赠票据。
账户名称:平远县慈善会开户银行:广东平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002 0000 0022 79128
联系电话:0753-8830233
地 址:平远县大柘镇平城南路66号
捐赠联系方式
团县委:联系电话:0753-8824280
县慈善会:联系电话:134 3011 7751(龚庆明)、182 1905 0905(周玉稳)
县志愿者联合会、县公益义工协会:联系电话:158 1900 7902(义工协会姚女士)、13560116212(团县委林生);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中与康复路交叉口西北20米
有关事项说明
捐赠款物将用于平远县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编辑:叶晓洋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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