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平远县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应急能力,确保“五一”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平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4月26日,县教育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县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深入平远县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督导安全工作。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培训机构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培训机构反馈,责令各培训机构场所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督查组还要求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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