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法同行!平远税务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日前,平远县税务局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商铺弘扬宪法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践行税务人的担当使命。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平远县普法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中,平远县税务局青年干部积极为社区群众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参与活动的市民共同学习宪法颁布时间、宪法的地位、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等各类法治基础知识,并围绕法治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角度等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绿美平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税务人员的入户宣传让我了解到现行的不少税惠政策,这些宣传手册我要认真学习。”商铺经营者刘女士表示。该局还以此为契机,广泛向附近商户宣传宪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同时向生产经营者详细讲解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知晓“红利”政策,现场帮助经营者解决日常涉税疑问,增强纳税人的经营发展信心。此外还针对广大缴费人市民密切关心的社保、医保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宣传解读,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重要意义、缴费的服务指南等方面宣传好,面对面指导群众通过关注并登录“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等线上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进一步推动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据了解,今年以来平远县税务局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税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立足税收职能,通过税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共9次,积极扩展法治宣传项目的普及面,实现广泛宣传法治思想的目的。

据平远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点节点,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税务力量。

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通讯员:陈玲瑜  谢文苑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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