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家属主动代缴罚金

掌上梅州讯  “我孙子不是已经在服刑了吗,怎么还要缴纳罚金?”被执行人凌某的家属不解地询问前来调查的执行干警。近日,平远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执行干警释法析理,为被执行人家属解开心中困惑,最终家属主动代缴罚金及非法所得。

据了解,被告人凌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平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25元。判决生效后,凌某被送至监狱服刑,所判附加刑罚金及追缴非法所得被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平远法院向被执行人凌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线上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线下调查期间,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父亲外出工作,家中还有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同时也考虑到对其家庭的影响,便决定身穿便服到被执行人家中走访调查。一开始,被执行人家属并不理解为何被执行人已经服刑却仍需缴纳罚金。执行干警向家属释明凌某所判主刑与附加刑并非二选一,而是同时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会对凌某征信造成影响,更不利于被执行人出狱后回归社会。最终,被执行人凌某的爷爷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随即代凌某缴纳了罚金及非法所得。

罚金的执行不同于一般的财产类案件执行,是刑事活动的延续,具有较高的严肃性和惩戒性。平远法院高度重视罚金刑的执行,不仅在刑事审判中进行释法明理,积极劝导被告人及其家属,尽量让其缴纳罚金,而且在执行办案中注重联合其他部门耐心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宣传法律、讲解政策,敦促其自觉履行和代缴,穷尽执行措施确保罚金刑的有效执行。

通讯员:刘波

编辑:朱绮辉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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