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护“绿美平远”!平远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林业资源保护共识合力,近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并联合开展巡山活动。县林长办、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分别通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运行以来,立足各自职能在林业资源保护及双方涉林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协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重点围绕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职能衔接配合进行会商,并就解决行政职能部门涉林执法困难阻力、增进协作支持及创新“林长+检察长”协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明确下来双方在管护林业资源、加强协作配合方面工作方向。

随后,双方组成巡查队伍走进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通过“地面巡查+无人机高空巡查”地空结合巡山方式,突破环境、地形限制,让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难于遁形。

自“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与林长办及其成员单位主动深化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推动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42件涉林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挽回生态损失1300余万元,补植复绿受损林地1000余亩,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人39人,有效提升办案监督质效。同时,对于行政职能部门在涉林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平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相融相促,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

接下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将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进一步增进共识、深化协作,持续推动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落实见效,以“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保护格局推动绿美平远生态建设。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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