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平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平远县绿美城乡景色随处可见。

掌上梅州讯  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104个地区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梅州市平远县榜上有名。

抬头见蓝,推窗见绿,绿色成为平远县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梅州市平远县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达77.55%,境内青山环抱、蓝天净土、绿水绕城,有广东南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韩江水系重要支流柚树河、黄田水库等,是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卫生县城、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全省林长制试点县,于2023年5月获评国务院林长制激励县,是全国8个单位之一、全省唯一单位。

多年来,平远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致小城·大美平远”,绿水青山的颜值和价值持续提升,不仅向外界递出风光旖旎的“绿色名片”,也让当地百姓在宜居宜业生态环境中过上幸福生活。

文/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