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平远县安委办、平远县应急管理局对于《条例》的宣贯迎来热潮。

今年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条例》),平远县安委办结合实际印发《平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全面部署扎实开展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条例》宣贯在平远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

9月28日,平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会,参会人员约80人。会议重点解读修订《条例》中的新内容、新措施以及新要求,详细剖析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内涵。会议强调,要以新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工作准则,指导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执法工作的开展,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提质见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县安委办召开《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10月11日,平远县安委办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约80人参加。会上详细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出台意义、修订后的新变化及亮点、重点内容,并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点讲解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等要点,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抓实抓细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与会人员对《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有更深入的学习理解,对今后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了很好的指导。

(县安委办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条例》)

10月1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小勇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各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60人参加。会上县安委办专题传达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会议强调,各镇、各单位抓好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实施,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和监管执法实践有机结合,督促指导企业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加强日常检查考核。

(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条例》专题宣讲会)

10月12日,平远县安委办、平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讲会,平远县应急救援队员、各镇及高新区安全员约90人参加。进一步加深了县应急救援队员、安全员对《条例》的认识,丰富了法律知识储备,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接下来,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把学习宣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的重点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宣贯方式深入推进《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撰稿人:王雨薇        

编辑:刘凌(实习)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