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走到“家门口”!平远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案释法零距离

掌上梅州讯 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日前,平远县人民法院、县法学会联合差干镇人民政府开展普法活动,将法庭搬进差干镇加丰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以庭审促普法。

据悉,被告与原告签订了《银行卡个人自助循环贷款(卡贷宝)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经营门业,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原告催促无果后诉至法庭。该案为信用卡纠纷,具有一定的普法意义,相关单位遂将审判法庭搬进乡村,并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参与旁听,让村民直观、全面、清晰地了解了庭审活动。

“合同也好、银行借款也好,要信守约定,准时还款、还息。”

平远县人民法院仁居法庭庭长曾泳源说,“以案释法比较生动、形象,通过具体的案情,通过身边人的事情,来对当地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

巡回法庭进乡村以接地气的方式以案释法,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居民学法、用法、靠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差干镇党委副书记凌浩则表示:“让我们干部群众更加直观、更加全面、更加清晰了解庭审活动,也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有助于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文/梅州日报记者:叶嘉瑶

通讯员:谢军君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刘家豫(实习)黄炜明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