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通报表彰2022年度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关于通报表彰2022年度

全县新闻宣传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自县委宣传部2022年9月29日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的通知》文件以来,各镇各单位均能按文件精神,配备通讯员队伍,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三好一正”工程,努力将本镇本单位的工作举措和成效总结形成亮点,积极推动新闻稿件见报、上网。按照各单位上报的稿件计分情况,经请示县委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如下: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县直:

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

(共6个)

乡镇:

仁居镇

东石镇

长田镇

泗水镇

(共4个)

二、优秀通讯员

县直:

陈玲瑜(县税务局)

陈 祺(县税务局)

林紫娟(县消防救援大队)

蔡 鹏(县人民检察院)

吴文媚(县气象局)

陈玮钰(县公安局)

曾冬梅(县人民法院)

叶俊新(县方志办)

张晓兰(县税务局)

陈诗良(县税务局)

(共10人)

乡镇:

吴东宇(泗水镇)

廖高平(仁居镇)

李娜平(长田镇)

张展奎(上举镇)

(共4人)

三、表扬通讯员

县直:

卓晓唯(县税务局)

罗文曦(县应急管理局)

张诗晨(县消防救援大队)

刘佳荣(县人民法院)

刘海锋(县消防救援大队)

刘伟东(县交通运输局)

周小红(县税务局)

刘翠红(县人民法院)

姚 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曾 妮(县人民检察院)

(共10人)

乡镇:

张文广(东石镇)

练舒琪(石正镇)

曾 超(石正镇)

林伟权(仁居镇)

(共4人)

希望各镇各单位能够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选优配强通讯员队伍,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委办新闻室等单位和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提供本地、本单位新闻宣传线索,认真总结并积极报送具有工作亮点、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的新闻稿件,密切配合上级新闻媒体单位的采访报道和摄制工作,共同为推动平远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中共平远县委宣传部

2023年3月8日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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