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2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

2月10日上午,平远县政协主席凌声宏主持召开县政协十一届八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志刚,副主席姚小玲、韩垂辉、罗益新、刘胜,县三级调研员刘兰娇,县纪委副书记谢增峰,县政协秘书长林敦清参加会议,副县长李万年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李万年介绍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过程以及报告的主要内容。政协常委们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畅所欲言,协商议政,认为该报告总结全面客观,谋划思路清晰,定位科学明确,目标切实可行,同时结合平远县实际,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平远县委员会拟递补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协商决定了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专业优势,着眼全县工作大局,就平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联系各界群众、多开展调查研究、多进行深入思考,为大会期间更好地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做好充分准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努力把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在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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