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市民,即日起至2月6日,这2个区域可燃放烟花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配合做好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有序引导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平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城区内设置了2处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据了解,这两处临时燃放点位置分别是柘东路鸿禧中心城侧空地的围蔽范围、车上桥至车梅桥北堤段,2023年1月21日至2月6日,市民可在上述两个城区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放烟花。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还要严格注意燃放注意事项,做好交通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不得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得向着人群、车辆、建筑物、山林、电力设施等燃放烟花爆竹。无监护陪同的未成年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

编辑:李舒宇

审核: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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