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兴宁市召开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梅州市委工作要求,部署全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兴宁市委书记罗达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超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市政协主席陈日新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兑现的民生承诺,主动认领问题、全力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坚持靶向发力,全面打赢问题清零攻坚硬仗。信访件要清仓见底,建立领导包案、联合调处、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问题逐一攻坚销号。督察问题要全面销号,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动态化销号,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围绕全省共性整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深入排查矿山修复、水体治理、固废管控、畜禽养殖、城乡环卫等领域同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点带面、全域整治,不断提升兴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有方、周密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紧盯本领域突出生态问题,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严督导考核,把督察整改作为市级督办重要内容,发挥两办督查室、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作用及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加强明督暗访,倒逼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最务实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高质量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成果转化,将督察整改与兴宁绿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唱好兴宁特色“山”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因地制宜培育生态文旅、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新业态,实现生态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赢。
兴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市直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编辑:梁威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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