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掌握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为准确确定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2027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对象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清查工作时间为2026年9—11月。清查对象覆盖全市农村地区所有户籍户、常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户(含外来经营户)。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人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绝不对外泄露、不作他用。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合法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丰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丰顺县农业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753-6868261。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丰顺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
编辑:张晓珊 李灏洋(实习)
审核:叶晓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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