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今年以来,兴宁市司法局深入落实兴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指导兴宁市公证处围绕“公证为民、依法执业”工作宗旨,扎实开展“周二上门去”联系服务群众行动。

聚焦群众公证办事堵点、难点、痛点,通过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拓宽服务渠道、下沉服务基层,主动回应特殊群体办证需求。工作人员以贴心上门公证,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司法温情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收获群众广泛好评。

4月中旬,市民刘先生来到兴宁市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业务。据悉,刘先生的大伯在东莞病逝,名下留有银行存款,需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其年近八旬的姑姑刘某娣享有继承权,因年迈体弱、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刘先生为此十分困扰,特地前来咨询解决办法。
接到群众诉求后,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第一时间对接处置,结合“四访八事”工作法,严格落实“周二上门去”上门解忧、下沉服务工作要求,主动靠前破解群众办事难题。工作人员详细核实案情、梳理办证要点,结合老人身体不便的实际情况,提供专属上门公证服务,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精准解决特殊群体办证难问题。
在刘先生备齐相关材料、完成前期受理流程后,工作人员携带全套案卷材料前往罗浮镇岩前村刘某娣家中,开展上门办证服务。现场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老人讲解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办理流程,反复确认老人清楚自身权利、自愿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得到老人明确肯定答复后,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全部公证手续,顺利解决了刘先生一家的办证难题。
本次上门办证服务,是兴宁市公证处落实“周二上门去”联系服务群众行动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行政队伍践行“四下基层”、深耕民生服务、助力基层治理的具体举措。一直以来,兴宁市公证处始终聚焦高龄、重病、残障等特殊群体的办证需求,常态化推行上门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标准化、优质化、高效化的公证便民服务。

据统计,自“周二上门去”联系服务群众行动开展以来,兴宁市公证处已累计提供上门公证服务39次,精准化解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温度、有质感的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指导公证处,把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办证、上门服务作为重要抓手,聚焦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把便民公证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李华伟 钟杨坤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梁威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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