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部分“四停”措施的通告
鉴于台风“红霞”已远离我市,市三防指挥部已于7月27日09时10分结束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7日17时解除全市部分“四停”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托儿所有序复课。
二、全市在建工地等施工单位有序恢复施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有序恢复施工作业。
三、客运经营企业(含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城乡客运、城市公交等)、危险品运输经营企业,有序恢复运营、运输作业及相关经营活动。
四、全市旅游景区(点)、户外公园、户外游乐场所、森林公园有序恢复开放,公共文化场馆、文保单位有序恢复营业。
五、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镇(街道)指导上述有关机构、企业认真做好复课、复工、复运、复业前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除隐患。
六、请各镇(街道)继续做好各类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转移人员“不安全不返回”。
七、请各机构、企业和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范极端天气各项应对工作,确保安全。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7日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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