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陈年积怨是这样化解的!一起来看梅县区程江司法所的调解故事→

“既然签了协议,过去的事就翻篇吧,以后咱们邻里之间还要互相照应!”红手印落在协议书纸上后,梅县区程江镇陈某甲与陈某乙两家人也拆掉了心里的那堵墙。一宗邻里陈年积怨成功化解,成为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生动注解。

快响应 稳情绪

梅县区程江镇某村的陈某甲与陈某乙两家,因建房引发的相邻争议已僵持多年。今年1月份,双方矛盾爆发。陈某甲一方不顾陈某乙的反对,在争议地块动工砌围墙,陈某乙见状当场动手拆除了刚砌好的砖块。随之而来的是,两家人发生口角,谩骂声响彻小巷,矛盾有升级趋势。

接到村委会的紧急报告后,程江司法所、派出所与村委会迅速组成联合调解小组,第一时间介入干预。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在村委会会议室坐下来,但双方刚一见面就继续争执不休。

“大家先静一静!”眼看双方逐渐失控,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起身,提高声音稳住场面:“今天能坐在这里,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来争输赢的。吵到最后,伤的是邻里情分,问题还是解决不了。”一旁的派出所民警也在维持秩序,让情绪激动的双方逐渐平复。

等双方冷静下来,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分别陈述诉求,梳理两家矛盾的由来,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以案释法,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告知双方: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关系。

“你们各自拿出的证据,虽然都能证明对这块地的使用历史,但也都不足以完全界定其权属。真要论个是非对错,只能诉诸法庭,可打官司耗时耗力不说,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份邻里情分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工作人员这番话戳中了双方的顾虑,原本紧绷的脸渐渐松弛。陈某甲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陈某乙也别过脸叹了口气。

听诉求 寻平衡

调解小组敏锐地看到了希望,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多轮与两人促膝长谈,摸清双方的真实诉求,寻找调解的平衡点。

“我懂,这块地是祖上传下来的,对你们来说不只是泥土,也是根。但僵持下去,房子建了不安生,出门撞见了也堵心。您心里对这块地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有没有商量的空间?”工作人员坐在陈某甲身边轻声问。

陈某甲沉默半晌,开口道:“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他要占着这块地不让我建房?我不是不讲理,就是怕他得寸进尺,我退让后他又抛出新难题给我。”陈某甲话里虽满是愤懑,但语气已软了不少。

另一边,工作人员看到陈某乙和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不断指责对方的不是,便决定先缓和气氛,细语对陈某乙说:“您挖出来的生产队界碑,是实打实的历史依据,换谁都会护着自家的地界。但陈某甲家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您也得理解他的执念不是?”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双方从针锋相对转变为愿意对话交流。

“我不是非要争输赢,要是能保证我顺利砌围墙,四邻也认可,让出一点也行。”陈某甲率先松口,并承诺不会在争议区域再建其他建筑。

陈某乙犹豫了一下,说道:“要让我同意,得划清界限,围墙不能挡采光,防盗网也不能太高,更不能在上面再建东西。只要他说到做到,我也不再追究。”

“把这些都写进调解协议里,白纸黑字定死规矩。”调解人员趁热打铁,针对双方的诉求细节逐一核对。

达共识 促和谐

消解了彼此的最后顾虑,调解小组快速梳理出最终方案:以陈某乙房屋大门为基准,沿原陈某甲地界向南量5米、向东量1.5米,划定双方分界线,线外区域归陈某乙使用,双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主张权利;陈某乙同意陈某甲在原房屋南侧,距自家围墙30厘米处砌建围墙;陈某甲所砌围墙高度不得超过1.2米,可搭建通风防盗网但总高不超2米,该区域不得再建任何建筑物。

当工作人员逐条念出方案时,会议室里静悄悄的。陈某甲和陈某乙对视一眼,再经过和家人商议,最终点头同意,并在调解小组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

事后,程江司法所所长张玲玲总结,这宗陈年积怨成功化解,得益于“快速响应、法理共情、闭环跟进”的调解模式。

一是快速响应,凝聚共治“向心力”。接到诉求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三方联动,第一时间介入稳控,避免矛盾升级。“这种‘吹哨报到’的响应机制,是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的关键。”张玲玲说。

二是法理共情,找准纠纷“平衡点”。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以法律为尺,以人情为度。张玲玲表示,既要用法律条文明确边界,也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共情,让双方在规则内看到让步的价值。

三是闭环跟进,守住调处“成果线”。协议签订只是第一步,司法所后续还会持续跟进围墙修建进度,定期回访。“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似纠纷。”张玲玲说。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司宣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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