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梅县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中发现,某村党支部书记在本村工程项目结算支付阶段,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履行终审责任,对结算书税率明显高于增值税发票税率的问题未作实质性审核,导致多付工程款给施工方,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
针对该问题,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对该村党支部书记作出党纪处分,严肃追究失职失责行为,并向属地镇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压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改。“村级工程项目是群众身边的民生项目,集体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履职不力造成损失必须严肃追责。”梅县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为严防小微权力“跑偏走样”,该区纪委监委以该案为切入点,推动属地镇政府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与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将发票审核、税率核对、结算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列为核查重点,实现村级工程项目监督全覆盖。此次专项检查累计清查村级工程项目169项,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31项,涉及应退资金约108.4万元。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相关资金全部追缴完毕,切实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2025年以来,梅县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专项整治的关键抓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坚持直查快办、从严处置。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该领域62人,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3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退还群众涉案财物78.59万元。同时,梅县区纪委监委还深化以案促改,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健全完善制度3个,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强有力监督执纪守护村集体资产安全。
梅州日报记者:侯珍妮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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