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蕉岭县旅游市场秩序,提升蕉岭县旅游市场诚信经营及服务水平,推动蕉岭县旅游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和广大游客朋友们征集此类问题线索、接受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无证经营。重点查处未获取导游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等主体资质,擅自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的无证“导游”、无证“旅行社”、不法“旅游中介”。在线旅游平台以非法“旅游规划师证”擅自招徕游客,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线上招揽、承接导游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买保险送旅游”等非法行为。
2.虚假宣传。重点查处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的行为。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以“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噱头虚假信息招徕游客。
3.强迫购物。重点查处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以购养游,收受境外接待社购物返佣,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或参加另付费项目,特别是在购物场所“包厢洗脑、上课培训”诱导购物等行为。
4.层层转包。重点查处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不规范签订合同,损害游客知情权,擅自转包旅游团、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
5.恶意毁约。重点查处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货不对板”,以次充好,未按照旅游合同提供约定质量标准的住宿、餐饮、交通、游览产品或服务。
6.服务恶劣。重点查处领队、导游人员辱骂恐吓游客或向游客强行索取小费,擅自中止导游服务,以服务费用不足等理由恶意甩团、甩客,特别是境外甩团的行为。
7.内容违法。重点查处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领队、导游等从业人员,在游览服务过程中提供的线路产品、旅游商品、讲解内容中,涉及含有非法朝觐、组织开展旅游目的地名单之外的地区旅游,宣扬非法赌博、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民族尊严的地图和言论的行为。
8.非法集资。重点查处在线旅游平台、旅行社企业、导游人员针对老年游客团强迫、诱导购买金融产品非法集资等行为。
二、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违法线索快速查办,请举报人在举报问题线索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问题发生时间、地点、对象和主要事由等),并配合工作人员调查取证,不得虚构、夸大事实及诬陷他人。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举报。希望全县各旅行社及景区景点、游客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举报电话:12345服务热线、蕉岭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投诉电话7866330,举报邮箱:gdjlwgj@163.com
来信地址:蕉岭县碧水东街81号 邮编:514100
来访地址:蕉岭县碧水东街81号 蕉岭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二楼市场管理和监督股
编辑:刘佳蓉(实习) 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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