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三月是学雷锋月,在兴宁市,近期以来一抹抹“检察蓝”暂别案卷,换上“志愿红”,走进校园、深入社区、奔赴广场,开展普法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无偿献血,以守护平安与传递温暖的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护“未”行动:为青春系好“法治扣子”
“同学们,年龄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法律红线谁都不能触碰!”新学期伊始,兴宁市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陆续走进兴宁一中、兴民中学、黄岭小学等6所中小学,为2500余名学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干警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校园欺凌等抽象概念,具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法治故事。“大家猜猜看,一个鸡蛋从20楼扔下来,会造成多大伤害?”为让“高空抛物”的危害入脑入心,干警抛出思考题。孩子们七嘴八舌地猜测,当听到“足以致命”的答案时,全场一片惊呼:“原来随手一扔,真的会惹大祸!”

在预防性侵害教育中,干警借助动画视频、情景模拟,逐一拆解“陌生人作案才算性侵”“熟人不会伤害我”等常见认知误区。互动问答中,孩子们齐声回应:“记住了!要大声拒绝、快速逃离、留存证据!”500余份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资料被孩子们小心收进书包,法治的种子在春天里悄然萌芽。
普法宣传:让法治阳光照进百姓生活
3月7日,明珠文化广场熙熙攘攘。“维护她权益·幸福千万家”的横幅下,兴宁市检察院设立的妇女权益保护咨询台人头攒动。干警一边递上宣传手册,一边详细讲解申请强制执行、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手把手帮群众找到维权办法。

3月15日,围绕“提升消费品质”“社会诚信建设”等主题,检察干警再次来到文化广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陷阱防范、公益诉讼维权等内容,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答疑释惑,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共铸诚信社会。“原来预付卡退费难,检察院也能管。”一位大叔听完讲解后惊喜地表示,今天这趟没白来。

据了解,从守护“她权益”到护航“放心购”,兴宁市检察院参与这两场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8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志愿服务:用奉献擦亮城市底色
3月10日,兴宁市检察院挂钩社区的街道上,一群“红马甲”忙碌不停。清理卫生死角、清除蚊媒孳生地、整治房前屋后杂物……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干警们还不忘向居民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引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来,别紧张,手握拳、松开——”爱心献血屋里,医护人员轻声细语,引导着初次献血的年轻人。鲜红的血液顺着导管缓缓流入血袋,也传递着生命的希望。“这是我第13次献血了!”一位检察老同志则笑着展示献血记录,言语中满是骄傲。在等候过程中,大家还相互交流注意事项,现场暖意融融。

兴宁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雷锋精神从来不是三月来、四月走,而是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他们将持续深化拓展检察为民办实事范畴,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让雷锋精神在检察履职中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梅州日报记者:陈思杰
通讯员:兴检宣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梁威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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