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个“三八”国际妇女节特别报道丨邓燕红,法情兼备的基层“巾帼法治人”

在梅江区基层一线,有一位深耕司法行政工作十余载的“巾帼法治人”,她就是梅江区司法局三角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律师邓燕红。从人民调解到法律援助,从普法宣传到基层治理,她以法为基、以情暖心,用坚守与担当守护一方平安,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广东好人”等称号,成为群众心中靠谱的“法律贴心人”。

“基层调解,既要讲法讲理,更要讲情讲俗。”邓燕红告诉记者,多年来,她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化,巧用客家家训、客家谣谚打造“客家事客家解”调解品牌,让法律有温度、更接地气。2021年,她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矛盾化解“前沿阵地”。近三年来,成功调处纠纷547宗,其中1宗案例入选司法部全国典型。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邓燕红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能帮他们多挽回一分损失,就是多守护一份希望。”秉持这一信念,她承办法援案件251宗,保持有效投诉“零记录”。低保残疾人陈某燕8万元积蓄被侵占,生活陷入困境。邓燕红多次安抚情绪、细致梳理证据,考虑到证据支撑不足诉讼请求难以被法院支持,她耐心向当事人解释诉讼风险,建议通过庭前调解化解纠纷,最终帮当事人追回6万元。

普法宣传中,她是创新求变的“播种者”。作为梅雁中学、伯聪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她耗时60多天策划校园模拟法庭,让学生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近三年来,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打造普法IP与“一月一主题”活动,把枯燥法条变成生动课堂,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基层治理里,她是主动担当的“护航者”。在三角镇司法所工作期间,她为镇、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208件,审查合同221份,代理诉讼案件20宗,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同时,主动参与重大事件法律服务,用心用情化解物业纠纷、职工安置等急难愁盼,以专业力量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梅州日报记者:张莹娜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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